机构投资者的成熟是投资机构化的前提

发布日期:2024-03-01 11:01    点击次数:163

  ■桂浩明

 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,公募及私募基金、保险资金、社保基金等,习惯上被称为机构投资者。而由于其中的公募基金主要是面向广大普通投资者发行,相关的信息披露也较为充分,在市场上受关注的程度比较高,因此在市场语境中,公募基金往往就是机构投资者的代名词。而今,这个狭义的机构投资者正在被市场热议。

  进入到2024年,各公募基金都按规定在第一时间披露了上一年度的投资绩效。从近8000只权益类产品的情况来看,盈利的只占11%多一点,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公募基金在股票投资上出现了亏损,算术平均亏损率超过10%,考虑到几个体量大的基金亏损幅度比较大,因此,如果按加权平均计算,亏损率可能超过15%。相对于当年上证综指以及沪深300指数等主要宽基指数而言,是明显跑输大盘的。当然,去年还是有几百只基金产品取得了正收益,但一来这些基金的规模都不是很大,二来其中几家收益较高的基金是专项投资北交所股票的,如果不是北证50指数在年底突然大涨,这些基金能否取得年度盈利恐怕也很难说。也因为这样,当人们浏览去年公募基金这一主要的机构投资群体的业绩报告单时,的确是心情沉重,同时也不得不反思,这几年被大力推动的“投资机构化”模式,是否存在某种内在缺陷呢?

  在上世纪末,监管部门批准了首批公募基金的组建与发行,我国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由此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时期。(紧转5版)